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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研製改良省水器材及設備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依本辦法補助之研製改良費用,包括專供研製改良省水器材或設備所支出
之左列費用:
一、專業研究人員。
二、研究用消耗性器材、原材料及樣品之費用。
三、研究用儀器設備或工具及專業性應用軟體之購置成本。
四、研發成品之測試費。
五、購買智慧財產權之當年度攤折費用。
六、委託國內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研究及聘請大專院校教授或研究機構研
究人員之費用。
七、其他經審議小組認定之研製改良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