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度量衡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8 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為執行本法,必要時,警察機關應派員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