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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商品檢驗業務委託,指委託辦理商品驗證之符合性評鑑、證書之核(換)發、驗證商品之監督、商品檢驗之取樣封存查核及相關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