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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商品電磁相容性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申請電磁相容型式認可,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電磁相容型式試驗報告及相
關技術資料,向標準檢驗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