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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商品電磁相容性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凡經經濟部公告指定為應施電磁相容檢驗之商品,依本辦法執行。
前項商品檢驗規範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 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