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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內市場商品檢驗業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廠商經申請工廠登記,因故未領工廠登記證,而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
執照者,承辦單位接獲該廠場專案申請後經派員赴廠查察,確具生產設備
,且有產品並在營業中者,准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