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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商品特約檢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特約檢驗視產品性質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成品取樣檢驗。
二、生產過程檢驗,包括產製計畫、原料、產製過程中之半成品及其他有關紀錄之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