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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因應貿易自由化受損企業認定及補助辦法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企業申請本辦法之受損認定應備文件如下:
一、勞工保險主管機關所出具申請企業申請日前最近十二個月之投保人數資料。
二、稅捐主管機關所出具申請企業申請日前最近二十四個月之營業額資料。
三、製造業如符合免辦工廠登記者,另檢附免辦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四、其他有助證明企業受損之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