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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簽審文件經貿易署核准,除下列文件外,均核發書面文件予申請人:
一、輸出入許可證。
二、輸出入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查書。
三、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
四、其他經貿易署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