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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裝運前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指受進口國政府委託或授權,對我國輸出至該進口國之貨品執行裝運前檢驗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