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貨品輸出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郵包寄遞出口小量物品、旅客出境攜帶自用物品,依海關之規定辦理,不受第五條及第七條應簽證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