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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輸入限制輸入貨品表內之貨品,其屬少量自用或餽贈者,海關得視情形依表內規定酌量免證稅放。但有其他特別規定者,應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