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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地方主管機關新建、改建或增建公有市場時,應就下列書件審核之;其屬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興建者,由該機關自行核辦;其屬鄉(鎮、市)主管機關興建者,應報請縣主管機關核准:
一、工程計畫。
二、財務計畫。
三、營運計畫。
四、攤(鋪)位數量表。
五、攤(鋪)位或營業項目分類分區配置圖。
六、市場平面配置圖。
七、市場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