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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數位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憑證機構就資訊之公布及儲存庫之維護及營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憑證、憑證狀態、憑證實務作業基準及憑證政策等資訊之公布方法。
二、前揭資訊公布之頻率或時間。
三、儲存庫之接取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