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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財務報表之一般查核程序以本規則及審計準則為準。但得按行業特性或實際需要及有關法令規定增減之;必要時,得就增減後之查核程序,另行彙編查核程式,並於查核書面記錄敘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