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玩具槍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任何人發現未經檢驗合格或違反前條規定之玩具槍,應立即告知警察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