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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依本法及本細則規定之申請所應備具之文件,應使用中文,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並應附註外文原名。譯名經國立編譯館編譯者,應以該譯名為準。
前項文件原係外文者,並應檢附原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