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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著作權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前六條之登記,得同時或分別申請之;如由同一申請人同時申請者,其著
作樣本及主管機關指定之著作內容說明書僅須檢具一份,其證明文件相同
者,亦同。
業經著作權登記而再申請登記者,著作樣本、著作內容說明書及證明文件
,主管機關得減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