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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利審查官資格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條例依專利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本條例未規定事項,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