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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園管局或分局得接受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委託,將其廢品下腳或廢棄物依環境保護、海關及園區有關法令規定清除出區,並得收取必要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