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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園管局為辦理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七款及第十八款所規定事項,得設作業單位,並得在適當地點設服務站所。
前項作業單位及服務站所採自給自足方式作業,其設置管理及薪給標準,應報請經濟部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