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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外投資或技術合作協助及輔導辦法(94.11.21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主管機關得請駐外單位洽聘律師及會計師,提供國外投資法律及稅務相關
諮詢服務,並協助爭取投資貿易有利條件、解決投資營運問題、蒐集資訊
及其他有關國外投資或技術合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