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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外投資或技術合作協助及輔導辦法(94.11.21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主管機關得建置網站、編印書刊、辦理投資研討會、籌組投資考察團、委
請產業專家赴國外實地考察及以其他相關措施,協助業者研析個別國家投
資環境及利基產業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