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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0 條
工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出售社區用地供興建
住宅時,應先公告一定期間,由該社區用地所在之工業區內之員工優先申
購。
前項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