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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 條
工業主管機關開發工業區時,區內原有工廠廠地未被徵收者,應按受益廠
地面積比率,負擔開發建設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