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4 條
土地所有權人及興辦工業人依本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建議編定工業用地時
,應提出前條第一項規定之地籍圖、位置圖及土地清冊各六份,層轉經濟
部複勘報清行政院核定。
前項建議編定為工業用地之土地,其面積應在十公頃以上並須地形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