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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3 條
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所得稅」,包括因合併清算發生之
所得稅在內;其免徵,免辦清算所得申報。
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記存之土地增值稅,於合併後之生產事業
移轉該土地時,與該次移轉之土地增值稅分別計算,一併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