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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2 條
編定之工業用地開發為工業區時,區內原有工廠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
應比例負擔之開發建設費用,如該原有工廠之廠房與廠地分屬不同之所有
權人時,由廠房所有權人負擔。但經廠房所有權人商得廠地所有權人同意
者,由廠地所有權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