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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投資人對已作為股本投資之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不得轉售或再投資於國內
其他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