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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術合作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經濟部為審查技術合作案件,應先送請事業主管機關核提意見,並得邀請
有關機關開會商討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