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國營事業及公立單位在我國管轄區域外運用研發成果,應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八條、貿易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