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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無形資產評價基準暨評價資料庫之建置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處理及揭露無形資產評價資料庫之資料,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以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資料保護有關法令之方式處理。
二、注意資料安全措施,確保無形資產評價資料庫安全管理,不受使用者竄改。
本部得建立入口網站,以連結其他市場上無形資產評價之參考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