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政府開發管理,並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之產業園區,其所在工廠核准登記時,主管機關應附加「應配合產業園區開發管理機關為執行園區開發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而為之規劃或管制」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