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化學物質申報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適用於從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化學物質之製造、加工、使用、儲存或移轉,且數量達一定門檻值之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