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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協助產業永續發展補助及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為審查補助案件,本部或所屬機關得召開審查會議。
申請案件如具高度重要性,必要時,於審查會議後,得由本部或所屬機關召開複審會議,再行審查。
本部或所屬機關審查補助案件,得請申請補助者說明或派員實地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