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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接管營運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中央工業主管機關進行接管營運時,交通部、國際商港及其他部會有關單
位應提供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