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保護工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環境保護工程 (以下簡稱環保工程) ,指運用物理、化學或生
物等方法,對環境污染予以監測、減量、處理或處置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