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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工業主管機關租售其開發之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應依其使用性質,訂定
租售條件及程序,公開於工業主管機關網站,並以其他適當方法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