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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修理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者,由各該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臨域計畫法、公司法
、商業登記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建築法、消防法、行政執行法、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
、空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廢棄物清
理法或其他有關法令處罰,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