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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技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技師非加入該科技師公會,不得執業,技師公會亦不得拒絕其加入。
技師應依技師公會章程規定,繳納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