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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4 條
架空線路之支持物、橫擔、地錨支線、附掛設備及斜撐等與其他構物間,應保持本節規定之間隔,其間隔應以相關構物間最接近部位量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