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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之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標準適用下列專業食品工廠:
一、罐頭食品工廠。
二、冷凍食品工廠。
三、蜜餞鹽漬工廠。
四、飲料工廠。
五、醬油工廠。
六、乳品工廠。
七、味精工廠。
八、食用油脂工廠。
九、脫水蔬果工廠。
十、餐盒食品工廠。
十一、速食麵工廠。
前項專業食品工廠之類別,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及經濟部工業產品分
類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