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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業輔導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凡在國內能產製之成品半成品等能符合貨品進口管制準則者,主管機關得
予適度之進口管制,此項管制應隨時檢討解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