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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辦法次年度之適用地區,除另有規定外,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每年九月底前公告。
前項適用地區,其實際補助之對象、項目、範圍及金額,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