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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實業用爆炸物製造及其原料加工廠場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廠房所設電動機及其開關為防爆型者,儘量按裝於室外,並與作業場所間
須有專牆阻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