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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煤業合理化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執行台灣地區煤業政策,促進台灣地區能源利用之綜合效益,扶助煤業
合理化發展,設台灣地區煤業合理化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預算
法第十九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