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資產課職掌如下:
一、工程用地清查及取得事項。
二、公有土地管理及處分事項。
三、土地編定使用計畫及變更事項。
四、資產與基金管理及資金調度事項。
五、財產管理、清查及處分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