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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第三組置組長、副組長各一人,其掌管事項如下:
一、關於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水庫浚渫事項。
二、關於水庫安全檢查與評估事項。
三、關於水資源統籌調配及協調仲裁事項。
四、關於旱災防救方案研擬,推動與督導事項。
五、關於用水計量之審議事項。
六、關於水資源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之追蹤考核事項。
七、關於水源水質檢驗分析等事項。
八、關於各標的用水基本資料統計事項。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