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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3 條
各組、室辦公需要之物品,應填具請購單經呈准後送秘書室購置之
,凡達稽核金額者,應先會會計室及稽核小組,並會同辦理比價或
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