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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開發產業技術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科技專案變更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本部因情事變更而認定有變更執行內容或調整期間之必要者,得於通
知執行單位後,依約逕行辦理變更。
二、於符合原定科技專案目標之原則下,執行單位認定有變更執行內容或
調整期間之必要者,除應報本部同意事項外,由執行單位依約逕行辦
理變更。
前項科技專案變更應報本部同意事項,由本部另訂之。